文章阐述了关于司法考试卷四最后一题,以及司法考试卷四总分多少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解析】本题考核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诉讼代理、公证员的相关制度。 选项A错误。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诉的合并与共同诉讼。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诉的主体合并,是指将数个当事人合并到同一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裁判。
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
【解析】本题考核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1、说的可能抽象,具体一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好能放到最后一个月再看,看看背背默写默写。但记住,不需要全背,只需关键的句子和关键的词就足够了(因为改卷就只看关键句和关键词)。
2、在三个月的复习时间里,你要想在卷四得高分。必须在综合知识的储备上下工夫。这个时候你应当在对待综合知识的储备问题上具有极强的“功利主义”色彩,换句话说就是要有针对性的去储备考试急需要的知识。
3、首先第一点,要坚持先定罪、后量刑这样的思路。定罪着手要解决的是被告人的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共同犯罪与单独犯罪的问题。
4、一)案例分析题 由于司法考试的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因法设题”,命题者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点,由此决定了所适用的法条,然后再去因法条而设计案情和题目。
5、主观题中的案例分析相对比较容易,问题是一步步设定的,一个小题一个小题做下去可以一步步拿分。
1、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答案:构成抢劫罪而非***罪,因为陈某是直接向赵某索取财物,而非向第三者索取财物。
2、案例9 保险***罪、公司、企业人员*** 2001年9月9日, 某省长河县国有水泥厂将其机器设备等财产向本县某保险公司 (非国有 公司)投保。
3、《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决定。
4、参考答案:(一)高某的刑事责任 高某对钱某成立故意***罪。是成立故意***既遂还是故意***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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