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阐述了关于司法考试违约金和定金,以及司法考试报名费可以退吗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据石某公司日记帐、记帐凭证、银行对帐单等记载,2006年3月6日张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户。同年3月14日和4月17日,分别有15万元和40万元现金被提出。问题 依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和刑事证明理论,运用本案现有证据,分析能否认定张某构成***,请说明理由。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龙湾区分局可分别向治安民警王某、向某进行追偿。 如果楚某*宿的暗娼李某未满十四岁,龙湾分局应当将案件转移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我受原告XX先生的委托,参加其对被告aaaa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案件。
1、律师解不可以。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 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2、律师解不能。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约金与定金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因为同时主张违约金与定金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所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
3、法律分析: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4、律师解不能同时适用。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应当选择适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
5、法律分析:定金与违约金不可并用,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选择适用定金条款的,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关于司法考试违约金和定金和司法考试报名费可以退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司法考试报名费可以退吗、司法考试违约金和定金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搜索。